一则《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引起广泛关注,自然人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转换收入性质,拟定性偷税并处罚款1591万元。过去,在网络文娱领域已有不少因虚构业务,将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将境内个人所得转换为境外企业所得而受处理、处罚的案件,转换收入性质的涉税风险仍居高不下。本文拟结合该起案例对转换收入性质实现税收利益的方式和涉税风险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采取此类方式规避税负的合规要点。一、案例引入
2024-07-23 admin
新《公司法》修订引发了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公司治理及股东责任的广泛讨论,个人股东涉税责任也逐渐引起社会关注。长期以来,大量公司因管理制度不规范,对涉税风险不重视,公司与个人股东之间频繁发生资金往来,随着公司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不断完善,对个人股东责任和纳税义务的厘清,过去种种不规范的行为将逐渐爆发涉税风险。本文基于对高净值人士和公司税务合规的研究与实务案例观察,对个人与公司资金往来的税务风险作出提示,以
2024-07-10 admin
通过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形式搭建持股平台是大多数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常见架构安排,持股平台在控制直接股东人数、保障创始人控制权以及提高股权变动便捷性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加之以往部分地方对持股平台采用核定征收政策,相较于直接持股税负大大降低。但近年来出现了利用核定征收政策拆分收入、转移利润进行偷税的案件,基于核定征收政策形成的“税收洼地”也因缺乏法律依据、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导致税源争夺而饱受
2024-07-09 admin